关于对浙江新东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6家
企业及简先科等5人记录不良行为信息的通报
各县(市)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:
2019年11月20日,我局执法人员对中环城小区项目、中环城学校项目及红星天玺湾项目进行检查时,发现上述3项目存在未按照《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《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(试行)》及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“六个百分百”等要求对场内道路及时保洁、对在场地内堆存的建筑垃圾进行有效覆盖等严重问题。为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,切实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,依据国务院《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》(国发〔2018〕22号)及《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及执业人员不良行为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阜建管〔2018〕139号),经研究,决定
一、对中环城小区项目建设单位阜阳中之环置业有限公司、施工单位浙江新东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简先科(注册证书编号:00780962)、监理单位项目总监贾勇(注册证书编号:00440092)记录企业及个人不良行为信息;
二、对中环城学校项目建设单位阜阳中环城置业有限公司、施工单位安徽宝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桑荣锋(注册证书编号:00600413)、监理单位项目总监贾勇(注册证书编号:00440092)记录企业及个人不良行为信息;
三、对红星天玺湾项目建设单位阜阳红星美龙置业有限公司、施工单位合肥市同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陈胜(注册证书编号:00390660)、监理单位项目总监陈文彦(注册证书编号:00464647)记录企业及个人不良行为信息,以上信息发布期均为二年(2019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1日)。
阜阳市城乡建设局
2019年11月22日
抄送: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,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,市发改委,市工程质监局,市建管局。